2)第1章 末世xx_[快穿]我只是想安静的走剧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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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长挥了挥手,直接启动传送阵把他送到下一个任务所在世界,头疼的去处理那个投诉问题了。

  这边,洛九宫只感受到了一股强大的拉力,再睁开眼,眼前就已经又换了一幅景象。

  天空全部被厚重的云掩盖,抬眼望去尽是一片压抑到极致的灰色。高耸的楼房都破败不堪,凌乱的街道遍布红褐色的干枯血迹,和*的碎肉。一个个曾经是人类,但现在已经变成丧尸的身影在到处游荡,炽热的风刮过,带来一阵令人作呕的气味。

  默默地读取了脑海中的信息,洛九宫马上就明白了原因。

  这个世界是一本叫做《末世xx》的小说,讲述的是原本默默无名甚至可以说有些软弱的男主,在末世爆发第一天被欺负他的人为了活命推给了扑过来的丧尸。他本以为自己死定了,哪知道自己变成丧尸的同时也保留了意识,于是满怀恨意的一步一步成长,最终成为丧尸之王毁灭全人类的故事。

  而他这次附身的任务对象,也不是什么知名配角,只是主角成长路上打败的一个小boss而已。全文对这个作为小boss登场的m市丧尸头目的描写也就是‘五级变异丧尸’‘速度变异’之类的,连基本的性格都没有。而且自从感染成丧尸之后,他连生前的记忆都读取不到了…不过没事,反正也不会用到。

  这么看来他只要站在这里等着主角来刷就好了,就算主角不来他也不用担心ooc,等到时空管理局把对方的灵魂从时空乱流中救出来,这次任务就能圆满完成了,简直不要太轻松!

  洛九宫感受了一下脑内的晶核,发现只有两级。不过没关系,现在正是末世爆发的第三个月,二级变异丧尸完全可以在m市傲视群尸。按小说时间进度算,离主角过来刷他还有六个月的时间,那么他只要在这六个月内把异能级别提高,成为m市一霸就好了。反正丧尸都是谁拳头大谁是老大,只要自己拳头大了,这些丧尸自然而然就会服从自己了。

  望着自己未来要收复的战场,洛九宫握了握拳。

  ‘喀嚓’

  看着只用一片腐肉连在自己右手(爪?)上摇摇欲坠的食指,他不得不承认,自己现在这个身体真心还是脆弱的没眼看。

  如果算上上次失败的任务,这正好是他转正后执行的第十个任务,各种能力也都学了一些,只是打个架根本就不在话下。

  不过四个月不到,他就和另一个四级变异丧尸的战斗中进化,变成五级丧尸,成功统治了m市。

  接下来就是等待主角来弄死自己或者原主回来的时光,原著中对这个丧尸的描写是‘穿着破烂的看不出原色的衬衫,和散发着难闻臭味的黑色西装裤。’而他刚传过来的时候,穿的则是t恤和短裤,可见原著中出现的那身衣服是它突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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